关于开展化学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检查评估的通知
日期:2023-08-18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专业、各有关基地负责人:

根据校教务处《关于开展化学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检查评估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检查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评估基地

20229月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填报的所有基地。

二、检查评估重点

1.基地建设情况:

1)基地是否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是否在有效期内;

2)基地是否已正式挂牌;

3)基地中的企业(事业)单位是否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是否涉及更名;

4)所属行业是否与实习专业对口;

5)实习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是否齐备;

6)能否满足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各种要求;

7)产教融合情况,卓越工程师培养成效,工程经验导师聘任数量等。

2.基地运行情况:

1)基地近三年是否每年正常接纳我校学生开展实践教学;

2)提供的实践岗位是否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相匹配;

3)是否为我校学生的实习实践活动配备专门的指导老师;

4)在基地开展的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相关支撑材料是否完整。

三、主要检查评估资料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复印件;

2.实践教学基地简介及资质证明;

3.基地的实习管理相关制度;

4.基地的指导教师情况;

5.每年在基地开展的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含三方实习协议、具体的实施方案或教学计划、面向专业、接纳的学生人数和名单、校企双方的指导教师安排等等);

6.在基地开展实践教学的相关资料和成果(含实习教学活动记录(文字、照片、视频材料)、学生实践日志、实践成果、实践总结、鉴定表等等);

7.基地录用我院毕业生情况、接受教师挂职锻炼情况、与学院开展的项目合作、参与学院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的情况;

8.其他(如实习基地对学生实习实践情况的反馈和评价、学院赴实践教学基地开展的检查活动、有关新闻稿件等等)。

四、检查评估计划

为全面检查评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将检查评估分为三个阶段。

(一)学院自查,828-911

各专业、各基地负责人负责实践教学基地自查工作,对照《福州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检查评估表》进行自评,并收集保存相关支撑材料(协议书、管理制度、相关实习资料、图片等)。对于条件差、利用率低(原则上每年接纳实习生人数低于5人次)或连续3年没有接纳过我院本科生的基地,要终止协议;对于合作基础好,利用率高,签约到期的要履行续签手续,对离校较近,实习条件好,接纳学生多的基地要重点巩固建设,不断提高基地的建设水平。

(二)学院总结,911-918

自查完毕后,所有基地填写《福州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检查评估表》(每个基地一份),根据整体核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并填写相应的统计表格。自查报告应描述所有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利用及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及下一步基地建设三年发展规划。

(三)学校评估,919-1013

在学院自查和总结基础上,学校将成立检查评估组,通过检查资料和实地抽查相结合对基地进行评估,优秀的实践教学基地可优先申报福州大学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不合格的实践教学基地应进行整改或取消。

五、检查评估要求

(一)全面摸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清理无效实践教学基地

全面梳理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填报的所有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摸清并准确掌握基地实际运行情况。对近三年均未接纳本科生开展实践教学的基地予以取消;对未超过签约有效期但无实际运转、无实质合作可能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予以清理;对已超过签约有效期但还在有效运行的基地予以续签。

(二)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实效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人数和专业特点等,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选择与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逐步建成一批稳定性好、能够有效锻炼学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就业能力的高水平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满足学生实习实践需求,有效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在实践教学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三)系统评估基地基本运行情况,培育特色鲜明示范性基地

定期检查评估本学院所属实践教学基地基本运行情况,主要检查基地基本建设和运行情况,包括基地在过去几年满足我院学生实践需求、接纳我院本科生开展实习、参与指导实践教学、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方面的情况。此次检查评估合格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学校将授予“福州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牌匾(已挂牌除外)。同时,从中遴选、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具有较高实践育人水平的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学校将授予“福州大学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牌匾。

示范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满三年以上,并与基地依托单位签订有5年及以上继续合作的协议;

2.实践教学基地使用率高,能稳定持续接纳学生实习实践。近三年,每年人均实习时间不少于14天且实习人数不少于20人;或年均接纳200以上人次学生;

3.实践教学基地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基地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目标明晰、措施具体、保障有力;实践教学规章制度齐全,管理科学规范;

4.实践教学基地具有一定规模,设备先进,设施齐备,环境优越,食宿条件良好,安全措施有效,能满足各类实践教学活动要求;

5.实践教学基地专兼职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指导教师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能高质量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产教融合成果丰硕,卓越工程师培养成效显著等。

6.实践教学基地原则上位于学校校区附近。

六、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专业各实习基地负责人于2023910日前收齐相关检查评估材料报送至院教学办,材料包括:

1. 《福州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检查评估表》(每个基地一份)电子版(PDF)及相关支撑材料(协议书、基地简介、管理制度、相关实习资料、图片等主要检查评估资料)电子版,每个基地分别设立一个文件夹;

2.《福州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检查评估汇总表》(学院汇总填写,纸质版一份及相应电子版);

请各系、各基地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检查评估、准备材料,落实好此项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化学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检查评估的通知



化学学院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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