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党员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9-12-13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下半年组织工作要点和党日活动安排的通知》(校组〔2019〕16号)安排,现将本学期党员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请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在2019年12月20日前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

二、活动内容

各支部负责组织所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有关精神、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同时组织党员收看两个廉政教育短视频。学习材料如下:

1.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2019年12月6日)

2.杨晓渡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3.短视频《初心归来》、《记得》

以上学习材料发布在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福建纪检监察”上,其中材料1发布于12月7日,材料2发布于11月30日,材料3分别发布于10月13日、12月5日。

三、具体要求

各支部要组织所属党员关注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福建纪检监察”,获取学习材料,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学习,要通过进一步丰富学习方式,发挥好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纪律教育作用,提升教育的有效性,让纪律规矩更加入脑入心。请支部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此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本支部关注“福建纪检监察”开展学习的党员数报告院党委,报告电子版、学习照片发到281163326@qq.com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