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党校化学化工学院分党校第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计划
日期:2009-08-13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一、目的要求:

通过分党校的学习,使学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自觉拥护党的领导,端正入党动机。

二、内容和方法

学习内容以党的基本知识为主。学习方法:采取专题辅导、自学、分组讨论、撰写学习心得、卷面考察等相结合的形式。

三、 培训对象:

拟确定送校党校第120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但的尚未参加院分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时间:2009年8月28日-2009年9月8日

五、学习教材和参考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新时代网上提供的其它学习资料(210.34.48.205)

3、十七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

4、《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

六、学习要求

1、课堂要求:学员须提前进入教室入座,关闭手机等,做好上课准备;自觉遵守课堂秩序,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课要专心听讲,并做好笔记,不得做与课堂无关的其它事情。

2、讨论要求:学员要根据讨论题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在组长的组织下认真参与讨论。

3、考勤要求:学员一般不准请假,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同意的请假条,经学院分党校批准后方能生效;旷课包括课堂缺课、未参加讨论和实践活动等;迟到、早退累计2次按旷课1次计;在学院分党校学习期间,凡请假超过3次或旷课超过1次,均取消学员资格。

七、考核与结业:

分党校毕业成绩作为推荐上学校党校的依据。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被党支部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后,经学院党总支审批,可以进学校党校参加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闭卷考试不及格者和考核不合格者,小组鉴定不过关的学员,不予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