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修订)(福大学[福2017]109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工组审查、学院党政例会审议,现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辅导员、学院纪委反映。
电话:0591-22866335、0591-22866237
邮箱:1309028195@qq.com、ckck@fzu.edu.cn
化学学院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