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位点审核,院学术分委会投票表决,现将通过者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电话:22866147、22865509。
化学学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