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校教务处《关于做好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立项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止。请老师们积极组织、指导学生申报,有意向申报的学生积极联系导师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申报材料。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夹命名统一格式为“项目负责人年级专业姓名+项目名称+指导老师”,经压缩后发送至E-mail: 1073939159@qq.com。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袋面写上“年级专业姓名+项目名称+ 指导老师姓名”及袋内材料目录等信息,纸质材料由学院学生科技部指定专人收齐后报送学院教学办。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教务处《关于做好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嘉锡化学拔尖班”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根据《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化字〔202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建设,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化学学院“嘉锡化学拔尖班”学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项目以个人形式申请。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申报者作为负责人已申报并获批国家级或省级或校级等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在研期间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项目,若已结题并取得突出成果的可以申报本项目。
3.获批本项目立项者,必须在本科在校期间完成结题。
4.项目选题要符合项目设置要求,避免项目超大、过难,申请理由充分、方案具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
5.项目研究时间
项目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2026年5月止)。
项目结题时提交的研究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在理工科一类核心期刊及以上(福大人[2021]59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版(试行)的通知)至少发表(或接收)一篇学术研究论文。
二、项目申报
1.申报时间:有意向申报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者可自行与指导老师联系。申报者填写《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报学院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立项通知,未获立项者可以继续申报学校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
三、项目资助经费及管理
本次立项资助5个项目左右,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人民币。项目立项时拨付3万元,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1万元,接到论文录用通知后再拨付1万元。
项目经费由学校计财处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总额。具体报销程序:项目所有开支发票必须由负责人签字及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由项目负责人到校计财处报销。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开展实验所需的原材料(包括耗材、药品、化学试剂等)、低值品等购置费;完成项目所需要的资料费、加工费、打印费等;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确需外出调研的差旅费(包括来往车票、住宿费)等。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者于2024年3月25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承诺书》(纸质版);
(2)《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24年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3)《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2024年)(电子版和纸质版);
(4)《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排序表(2024年)》(电子版);
(5)《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申报项目选题来源情况一览表》(电子版,项目选题来源于指导教师科研课题的创新训练项目填写)。
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夹命名统一格式为“项目负责人年级姓名+项目名称+指导老师”,经压缩后发送至E-mail: 1073939159@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入档案袋,袋面写上“年级专业姓名+项目名称+ 指导老师姓名”及袋内材料目录等信息,纸质材料由学院指定专人收齐后提交到学院教学办。
附件:
1.承诺书;
2.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24年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3.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2024年);
4.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排序表(2024年));
5.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选题来源情况一览表。
6.福大人21-59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
7. 化字〔2023〕2号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化学学院教学办
2024年3月6日
关于做好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提高大学生科研水平、激发创新意识和培养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学生接触并了解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前沿趋势,增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锻炼学生思考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校决定启动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一、项目内容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撰写报告、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项目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创新活动、学科竞赛、创业训练、创业实践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投入项目研究的课余时间保障。
3.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成员目前只参与一个在研项目的学生,本期可再申报一项。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本期不得申报:
(1)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作为项目成员目前已参与两个在研项目的,本次不得申报;
(3)往期项目结题成绩不合格、逾期未结题(终止)的项目成员不得申报。
4.每个申报项目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在内)人数不能超过5人。
三、项目指导教师资格
1.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
2.每位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3项(含在研及2022年以来未结题和结题不合格项目),各学院要严格审核指导教师资格。
3.优先支持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优秀项目及学科竞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的指导教师。
四、项目来源
本计划鼓励学生自行选定研究项目。申报项目主要范围包括: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创意、创新、创业等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学科竞赛相关项目;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企业技术需求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五、项目研究时间
项目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2026年5月止),其中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六、项目申报
1.有意向申报创新训练项目者可自行与指导老师联系,鼓励本科生积极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2.学校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将予以重点支持和资助,2024年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将从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申报项目中产生,学院进行评审并根据申报项目的质量排序推荐,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申报项目推荐排序进行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审核遴选,不再另行组织申报和答辩。
3.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止,有意向申报的学生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学院教学办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承诺书》(纸质版);
(2)《福州大学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3)《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RTP)申请表(创新训练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
(4)《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RTP)申请表(创业训练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
(5)《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RTP)申请表(创业实践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
(6)《福州大学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排序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7)《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选题来源情况一览表》(电子版,项目选题来源于指导教师科研课题的创新训练项目填写)。
4.各学院于2024年4月8日前完成评审和排序推荐工作,2024年4月10日前各学院教学办纸质版材料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jwcsjk@fzu.edu.cn。
5.自2022年以来项目结题评审中出现逾期未结题、终止、不合格的项目,将削减学院相应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校级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
6.申请项目获批后,不允许变更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和项目指导教师。
七、项目资助经费
1.国家级项目:10000-20000元;
2.省级项目:5000-10000元;
3.校级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理工科类2000-3000元、文科类1000-2000元;
(2)创业训练项目:1000-2000元
(3)创业实践项目:2000-3000元
以上为初定的项目经费资助标准,实际标准将根据学校最终下达经费总额进行调整。
八、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1.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学校对项目经费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规范。
2.项目经费由学校计财处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总额。具体报销程序:学生签字后的开支发票经指导教师审查所用经费并签字,校级、省级及以上项目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学生到校计财处报销。
3.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开展实验所需的原材料(包括耗材、药品、化学试剂等)、低值品等购置费;完成项目所需要的资料费、加工费、打印费等;学生撰写的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确需外出调研的差旅费(包括来往车票、住宿费)等。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申报立项工作。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福州大学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3: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RTP)申请表(2024创新训练项目)
附件4: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RTP)申请表(2024创业训练项目)
附件5: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SRTP)申请表(2024创业实践项目)
附件6:福州大学第三十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排序表
附件7:专业类代码对照表
附件8: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选题来源情况一览表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