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导师、项目负责人:
根据《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化字〔202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我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顺利实施,决定开展2024年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立项的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2月23日前填写《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项目中期进展报告表》(附件)。并提交其电子版和纸质版(务必有指导教师评语,并说明是否继续或终止,纸质版需要导师签字),提交时间和地点由院创新创业部指定专人接收。
附件:《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化学拔尖人才创新训练项目中期进展报告表》
福州大学化学学院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