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退学决定的事先公告

作者: 时间:2025-09-11 点击数:

拟退学决定的事先公告

化学学院公告字[2025]第2

根据《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第六十七条规定,学校对以下同学作出退学的决定,因这些同学难于联系,且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方式均无法送达退学决定事先告知书,特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如果以下学生对学校的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向向院教学办进行陈述或申辩,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22866147。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或申辩。

特此公告。

化学学院

2025年9月11日

序号

专 业

学 号

姓 名

学生类别

异动原因

依据条款

1

材料与化工

211327110

朱家旗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修业期满未能完成学业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第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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