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校研〔2020〕22号)文件精神,经申请人申请,学位点和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现将导师名单予以公示。
化学学院2021年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公示(请点击下载)
公示期自2020年9月7日至9月9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电话:22866147、22866233。
化学学院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