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设置科研经费“项目第二负责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0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福州大学福大科【2018】7号《关于印发《福州大学理工类纵向科研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第二条以及福州大学化学学院科研需求,各位老师可申请设置科研经费“项目第二负责人”,负责替补审批(或签批)项目负责人的差旅费及其他涉及其本人的费用 (比如项目负责人的论文版面费、审稿费、专利费),授权申请表具体详见附件。请各位老师于9月20日前将签字好的授权表交到嘉锡楼415,学院将统一办理,逾期请大家自行办理,谢谢!

院科研办

2018.9.10

附件下载:

文件

科研项目第二负责人授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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