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研究单位和教学单位集体奖励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29 点击数:

各研究单位、教学单位,各位老师: 

    为推动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及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印发《福州大学化学学院研究单位年度集体绩效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和《福州大学化学学院教学单位绩效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2),本年度起正式执行。请各单位,各位老师认真查阅,组织人员按照集体绩效考核要求积极推进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

 

化学学院

2015.6.29

附件:

详见“学院内网”—“通知公告”—“关于印发研究单位和教学单位集体奖励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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