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
日期:2009-12-29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的通知》(福大纪〔2003〕8号)的规定,并结合《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福州大学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对我院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职责的履行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是领导干部的廉政自律。学院党委要求班子成员凡事要以身作则,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规范自己的行为。要求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诚实工作。年中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履新的行政领导都签署了廉政责任书。我院行政领导是双肩挑人员,他们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兢兢业业,无教学事故。他们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发表。无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经费开支严格遵守财经制度,简化了公务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在对外接待和交往中我院厉行“节俭、从简、高效”的工作原则,严格贯彻禁止公费高消费等规定。

二、在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是教育,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做到警钟常鸣,才能筑严思想道德的防线。为此,院党委经常利用党纪教育、戒免谈话、党政联席会、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时间和形式,组织学习中央的有关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部署,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学习,并在每年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要求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八荣八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院党委还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计划和党政联席会议和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检查总结。在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的同时,院党委还采取多种方式对全体党员和广大教职工进行公民道德意识的教育和师风师德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的监督。招生录取、干部问题、经费开支、设备购置、和涉及职工利益的职称评定、评优等重大事项在运作过程做到民主集中,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再集体研究决定。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形成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良好氛围,推进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强化了民主监督。本年度结合“求策问计”党日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共收集师生意见212条。对上级和学校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及时传达,做到让教职工都知情。为增强院工作的透明度和教代会的监督作用,学院成立由纪检委员、工会正副主席等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及时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

三、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

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制定了《化学化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行条例》、《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工作条例》、《化学化工学院禁止收送红包的规定》、《化学化工学院院务公开条例》、《化学化工学院津贴发放实施办法》、《化学化工学院成教中心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以及实行领导干部收入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学院的廉政建设做到有法可依。不设小金库,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四、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状况以及执行礼品登记上交、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如实进行年度全部收入登记、重大事项汇报及执行礼品登记上交制度等。一年来,未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收受“红包”和其他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