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补录复试方案
日期:2023-06-12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3〕6号)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现公布我院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补录复试方案。

一、复试对象

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考核”制“少干计划”考生,名单附后。

二、复试形式及时间

(一)报到时间:20236月13日上午9:00-1100

      报到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415办公室

(二)复试时间:2023613日下午2:30开始

(三)我院2023年“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地点为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化学学院,具体地点报到时通知。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PPT汇报环节)和综合能力测试(考官提问环节),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1.英语能力考核:请考生准备3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分值20)。

2.专业知识考核(PPT汇报):请考生准备12分钟的PPT介绍,汇报内容为:本人硕士学位论文课题或目前在研课题的总结报告、所发表论文、专利或其他获奖情况等(分值40)。

3.综合能力考核:考官提问,考生回答,时长约15分钟(分值40)。

(二)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20分,专业基础测试40分,综合能力测试4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2.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得出。

四、考生资格审查

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往届生无需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无需提供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审查补充材料(详见以下清单要求)于2023年6139:00-11:00到化学学院报到(嘉锡楼415室)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补充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

3.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本科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已交纸质版无须不用重复提交(附件4);

6. 少数民族高层次少干计划登记表

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体检

(一)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按学院要求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体检报告邮寄地址(EMS或顺丰):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嘉锡楼415办公室,邮编:350108,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1-23533635。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对于复试成绩通过的考生,综合考虑所报考导师招生数量以及考生成绩,结合《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原则》(2022年修订),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候补顺序及候补名单。我校将汇总各学院的复试结果,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的录取名单。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就业类别的少干计划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少干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考生原则上须于630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院,或出具相关证明;“少干计划”考生须与我校签署《福州大学2023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并于6月30日前提交至学院。

考生若已被其他学校或单位拟录取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受理。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未按时提交人事档案(全日制非定向考生);

5.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书(“少干计划”考生);

6.未通过国家录检;

7.提供虚假信息。

七、更改报考导师

考生申请更改导师的基本要求为:转入导师、转出导师必须在相同相近的专业下招生。申请流程为:考生填写《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更改报考导师申请表》(附件5),转入、转出导师均同意考生更改报考导师,并在考生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研招办审批。如果转入导师和转出导师不在同一专业下招生,考生申请书中需注明“更改后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研究方向码、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导师姓名”。

更换导师申请书提交时间:2023年613日上午11:00前,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提交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415办公室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

(二)到校指南。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详细地址: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考生可乘坐飞机、地铁、公交等多种方式至我校,若乘飞机至福州长乐机场,可乘坐机场大巴至大学城;若乘动车至福州站,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福州大学站;若乘公交车,41路、48路、55路、95路、96路、168路等多条公交车站途经我校。

(三)考生入校方式:考生进校应凭身份证 + “2023年复试名单网页截图”入校。

(四)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和《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九、咨询电话和申诉渠道

(一)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1-23533635; 邮箱:liuan@fzu.edu.cn,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415办公室。

(二)申诉渠道

联系人:常老师,电话0591-22866237,邮箱:ckck@fzu.edu.cn,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锡楼422办公室。

 

附件:

1. 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补录复试考生名单

2. 福州大学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

3.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

5. 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更改报考导师申请表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