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化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和学术要求
日期:2024-11-18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和学院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更加科学地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严格落实责任,规范执行程序,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根据《福州大学关于修订“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的办法》(福大研〔202137号),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我院学术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特制订我院“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的专业和学术要求。

一、专业要求

1.申请者硕士学位专业应为拟申报专业相关学科。

2.本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学术要求

申请人必须符合:所有申请化学学院“申请—考核”制考生至少必须以第一作者(当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可为第二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的,必须排名第一)在SCI三区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以上论文需提交图书馆检索报告和论文清样,经拟接收博士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方为有效。

邮寄地址(EMS或顺丰):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嘉锡楼415,邮编:350108,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91-2353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