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和学院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更加科学地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严格落实责任,规范执行程序,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根据《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修订福州大学化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和学术要求。
 一、专业要求
 1.申请者硕士学位专业应为拟申报专业相关学科。
 2.本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学术要求
 申请化学学院“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原则上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当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可为第二作者;若为共同第一作者,必须排名第一)在SCI三区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或接收至少1篇学术论文;对于没有第一作者论文的申请者,需经过院学术委员会的评议审核,以认定其学术水平是否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的要求。
 以上论文需提交图书馆检索报告和论文清样,经拟接收博士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方为有效。
 
 化学学院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