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硕士生户口、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通知
日期:2021-04-26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关于2021年硕士生户口、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通知    

一、所有户口在本省的全日制研究生一律不迁移户口到学校。户口在本省院校的研究生应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户口在本省院校的外省籍全日制研究生可将户口迁到学校。户口在省外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原先因升学将户口从福建迁往省外的研究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可不迁到学校。原先因升学将户口从福建迁往省外的研究生应将户口迁回原籍地。需办理户口迁移者按下列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地址为:福建省闽侯县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报到时应携带个人户口迁移证(迁移证项目中如有涂改的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除正常项目外,迁移证备注栏中必须用水笔写清以下内容:本人的身高、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兵役状况、血型、父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公安部门有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二、全日制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方式如下:福建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直接在党员e家上提交申请,具体转往支部名称为中共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21级研究生支部委员会;福建省外新生,应经所在地省(市、县)委组织部(或工委)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台头为“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具体支部名称为中共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21级研究生支部委员会,入学报到时将纸质介绍信交给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