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日期:2020-06-24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一流学科具体情况,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制定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第一条 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第二条 复试时间

2020年6月29日 8:30-12:00, 13:00-18:30

第三条 复试平台及软硬件环境准备

我院网络复试使用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用于考生身份识别和信息入录)和腾讯会议系统(用于共享屏幕PPT)。

1、硬件设备:考生须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部从正面拍摄,另一部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其中,正面拍摄设备,推荐使用具有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需要笔记本电脑/台式机,保证设备具摄像、话筒功能完备。手机推荐为侧后方拍摄使用。如使用智能手机,建议用WIFI联网,并拔除电话卡,以防复试过程中意外来电。

2、软件要求:远程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和腾讯会议。考生需同时下载安装以上两个平台,提前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

3、环境要求: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要求考生双手在可视范围内。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向面试专家展示正面。

第四条 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须登陆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130元/生);

2、考生在6月28日前,须通过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扫描PDF,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3、所需资格审查材料:(1)身份证(正反两面放在同一张 A4 纸上);(2)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2020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3) 学校要求提供纸质证明材料中未提交的材料;

4、学院会在6月28日9点模拟视频考试,同时审查复试资格相关材料,摸排考生远程复试条件情况,请考生根据学院通知要求提前30分钟做好设备调试,请考生及时关注化学学院通知。

第五条 导师名额分配、复试比例、复试内容与录取优先次序

1、名额分配

分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时,遵照《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福大研〔2018〕18号)文件及《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原则》(2020年修订)执行。

2、复试比例

(1)复试比例不超过1:2。

(2)福州大学理工学部根据《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与导师配套经费暂行办法》的精神,以及学校给理工学部下达的2020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确定理工学部下达化学学院2020年博士生招生指标为68个(含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以及2个国重指标和3个海西联培)。

3、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面试和综合面试(包括PPT汇报和考官提问环节),均采用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i)外语面试:请考生准备3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分值20)。

(ii)PPT汇报:请考生准备15分钟的ppt介绍,汇报内容为:本人硕士学位论文课题或目前在研课题的总结报告、所发表论文、专利或其他获奖情况等。(分值40)

(iii)考官提问:(分值40)

(2)复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3)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4)考生复试成绩分﹤60分者,不予录取。

(5)对于复试成绩通过的考生,综合考虑考生成绩以及所报考导师招生资格及优先顺序(参照《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原则》(2020年修订)),确定拟录取博士生名单(考生可以向报考导师咨询其具有的招生名额情况)。

4、录取优先次序

(1)导师招生名额内第一志愿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考生,且复试考核成绩“通过”;

(2)导师招生名额内第一志愿“申请-考核”制考生,且复试考核成绩“通过”;

(3)导师招生名额内申请更换导师的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考生,且复试考核成绩“通过”;

(4)导师招生名额内申请更换导师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且复试考核成绩“通过”;

上述同等条件下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确定。

5、更换导师更换专业

导师招生名额内申请更换导师更换专业的考生应在6月30日之前完成。考生申请更改导师的基本要求为:转入导师、转出导师必须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面招生,且转入导师名下有充足的招生指标,以免因为转入考生的因素,影响该导师名下其他考生的录取。考生申请更改导师的基本流程为:

1、考生提出书面申请,转入、转出导师均同意考生更改报考导师,并在考生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并盖学院章后,报备研招办审批。

2、如果转入导师与转出导师不在同一专业下,考生申请书中需注明“更改后的*码、专业名称、专业研究方向码、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导师姓名”。

第六条 复试纪律

1、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考生须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4、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5、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6、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7、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考生应立即与招生学院联系,服从安排。学院可启动备用系统继续复试,复试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换题,如长时间故障,可另行安排时间再次复试。

8、如考生一直无故无法联系,可视为放弃考试。

第七条 体检

1、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化学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3、邮寄地址(EMS):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化学学院  邮编:350108,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91-22866227。

第八条 调档函

我院 2020 年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院,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 7 月 5 日前 转出人事档案至我院,并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九条 咨询及申诉渠道

电子邮箱:fjfyt@fzu.edu.cn

电话号码:0591-22866227(陈老师),0591-22866234(高老师),0591-22866237(刘老师)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350108

 

附件:1、参加复试博士生考生名单

         2、福州大学2020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福州大学化学学院

                                                            2020年6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0年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参加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 福州大学2020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