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硕士生户口、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通知
日期:2019-05-15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关于2019年硕士生户口、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通知    

        


一、所有户口在本省的全日制研究生一律不迁移户口到学校。户口在本省院校的研究生应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户口在本省院校的外省籍全日制研究生可将户口迁到学校。户口在省外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原先因升学将户口从福建迁往省外的研究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可不迁到学校。原先因升学将户口从福建迁往省外的研究生应将户口迁回原籍地。需办理户口迁移者按下列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地址为: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报到时应携带个人户口迁移证(迁移证项目中如有涂改的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除正常项目外,迁移证备注栏中必须用水笔写清以下内容:本人的身高、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兵役状况、血型、父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公安部门有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二、全日制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方式如下:福建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直接在党员e家上提交申请,介绍信具体转往支部名称为中共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19级研究生党支部;福建省外新生,应经所在地省(市、县)委组织部(或工委)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台头为“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具体支部名称为中共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19级研究生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律由本人携带,报到时介绍信交给辅导员。

 

省内外团组  [ 省内外团组织关系接转] 新学校:福州大学    团组织:共青团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委员会   具体支部: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19级研究生新生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