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第三轮院聘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6-18 点击数:

各位老师:

     经学院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商定,现对学院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作以下补充通知:

1、教育厅项目(非重点)只计第一完成人;

2、校级科研项目可计分,但只计第一完成人,以30分计;

3、至诚学院项目不参与计分;

4、教研项目含质量工程项目;

5、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老师非通讯作者的不参与计分;

6、引进前已结题项目和引进前论文不参与计分;

7、发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或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以及211大学学报,可视为一级论文。

 

化学化工学院第三轮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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