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党校化学学院分党校第二十二期
日期:2016-09-20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一、目的要求:

通过分党校的学习,使学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党性修养,自觉拥护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二、内容和方法

学习内容以党的基本知识为主。学习方法:采取专题辅导、自学、上网学习、分组讨论、撰写学习心得、卷面考察等相结合的形式。

三、培训对象:

学院各学生党支部现所有已确定但未上过院分党校培训或未结业的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时间:2016年11月12日-2016年11月25日

五、学习教材和参考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最新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2015年版)》

六、学习要求:

1、课堂要求:学员须提前进入教室入座,关闭手机等,做好上课准备;自觉遵守课堂秩序,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课要专心听讲,并做好笔记,不得做与课堂无关的其它事情。

2、讨论要求:学员要根据讨论题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在组长的组织下认真参与讨论。

3、学员要结合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于11月25日前交各小组长,各小组长组织心得交流、做好交流会议记录,并做好支部鉴定,上交学院分党校。

4、考勤要求:学员一般不准请假,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同意的请假条,经学院分党校批准后方能生效;旷课包括课堂缺课、未参加讨论和实践活动等;迟到、早退累计2次按旷课1次计;在学院分党校学习期间,凡请假超过3次或旷课超过1次,均取消学员资格。

七、考核与结业:

分党校毕业成绩作为推荐上学校党校的依据。总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可结业,其中结业考试占80%,小组讨论10%,心得体会10%。未结业的学员可于学院下一期分党校开班前提出书面申请,重新接受培训,直至结业方可进入下一培养阶段。为了鼓励先进,依据考核的成绩,对排名前10%的个人,评予院分党校优秀学员的称号。

 

附件:《教学日程安排表》

福州大学党校化学学院分党校

2016年9月14日

 

 

 

 

附件:

教学日程安排表

 

 

日期

时间

教学内容

主讲人/召集人

地点

11月12日

9:00

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动员

化学学院党委书记

石炳文

嘉锡楼报告厅

11月12日

9:30

第一讲: 坚定信仰 端正动机

化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刘旺

嘉锡楼报告厅

11月13日——11月18日

 

自学:十八大党章知识;

小组讨论:如何创优争先,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各小组组长

活动室

11月19日

08:30

第二讲:认真学习党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员

福州大学组织部

傅茂松

嘉锡楼报告厅

11月19日

10:00

第三讲: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及入党常用文书写作方法

化学学院

华琴

嘉锡楼报告厅

11月20日

9:00

实践活动

 

 

11月22日

19:00

第四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国际比较视角解读

周剑锋

嘉锡楼报告厅

11月23日——11月25日

 

小组评议,做小组鉴定

各小组组长

活动室

11月25日

9:00

结业考试

华 琴

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