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福州大学第十七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6-01-04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校工〔2015〕25号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为青年教师成长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沟通交流、选拔优秀人才,提高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兹决定在2015-2016学年开展福州大学第十七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1、参赛教师应为我校本科教学主要课程(在评选学年累计承担本科教学授课时达30学时以上)的主讲教师。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在历届“最佳一节课”竞赛中已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一般不再参赛。
二、竞赛报名:
1、报名截止至2016年3月11日。
2、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xgh@fzu.edu.cn,纸质版由部门工会填写盖章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5064,联系人:王老师。
三、竞赛形式:
1、初赛:
(1)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院范围内开展选拔赛,在此基础上,依据学院人数规模推荐1-2名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的决赛(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未经学院选拔者,不具备决赛资格。
(2)为避免学院推荐的教师在决赛前两个环节中因不合格被取消参赛资格的现象,各学院可以在所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多推荐一名候补选手。若推荐的参赛选手不合格,候补选手在符合决赛条件的情况下可增递为参赛选手。
2、决赛:
(1)先由学生网上评分、督导组随机听课测评进行筛选,合格者方能进入“模拟课堂”现场比赛环节。①学生网上评分低于85分(百分制)者不进入“模拟课堂”现场比赛环节;②督导组随机听课测评分数低于良好者不进入“模拟课堂”现场比赛环节。
(2)决赛成绩实行百分制,由“模拟课堂”现场表现、参赛使用教案两部分组成,成绩各占90%、 10%。
(3)决赛选手需准备3个15分钟独立且完整的教学片段及对应的教案,在决赛现场抽取一个片段内容进行“模拟课堂”教学。
四、竞赛时间:
1、学院初赛:各学院在2016年3月10日前自行完成。
2、“学生测评”:采用近两年学生对该老师的网上测评成绩的平均分。
3、“随机听课”:2016年3月15日-5月10日,由校督导组两位评委随机听课测评两次,四个分数取平均分。
4、“模拟课堂”:初定于2016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决赛通知)。
五、竞赛要求:
1、平时上课效果良好,课堂教学组织合理,逻辑严谨,重点、难点突出。
2、以教学方法改革为重点,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师生互动。
3、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4、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适应学校教学改革的需要和学生的特点,鼓励教学创新,推广科学先进的教学方式、方法与手段。
六、竞赛奖励:
1、设个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奖励名额根据参赛人数和比赛质量决定。奖励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评选标准:(1)学院党政工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初赛有竞赛通知、竞赛结果公示、活动报道及其他相关信息;(2)所推选参加决赛的选手在竞赛中表现突出。
 
 
 
院公会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