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福州大学首期优秀青年教师暑期实践营的通知
日期:2024-06-09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部门工会: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引领,深化红色革命传统教育,激励青年教师为教育图强事业砥砺担当之志、淬炼干事之魂、厚植奋斗之力,校工会将举办首期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暑期实践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加对象

省市级以上劳模(含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享受劳模待遇的先进个人)、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校“十佳青年教职工”、校“十佳女教职工”获得者及各单位推荐的优秀青年教师代表。

年龄在40岁以下(含40周岁)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暑期实践营活动时间拟定于7月10日至7月16日,活动地点为延安,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活动经费

活动经费由福建省总工会下拨福州大学工会重点专项项目经费承担。

四、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安排

暑期实践营由校工会负责组织,由中共延安市委党校承办。

五、有关要求

(一)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择优推荐,每个部门工会限1个名额。推荐结果需经各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同意后上报给校工会,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参加实践营的教师返回后写一篇1000字的学习心得。

(三)请各部门工会于6月21日前将推荐人员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暑期实践营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报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三楼303办公室),纸质版需填写院级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党委章,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243866509@qq.com)。

联系人:张老师,22865064。

福州大学工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