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关于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经费清理的通知
日期:2017-04-26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为加快资金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福大财[2015] 24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竞争性”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一年度预算的资金在第二年度仍未使用完的,无条件收回学校”,对于2015年拨入各项目且未使用完的资金,予以收回学校。
此类经费使用截止到2017428日,未使用完经费将收回。
特此通知。
                            院科研办
2017.4.26